為徹底改變城區占道經營現象,確保城區交通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城鄉集貿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按照全面實行“進門入店入市規范經營”的原則,決定自2017年2月17日(農歷正月二十一日)起,對我區趕集行為依法予以規范整治?,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獨秀西路、金簡路、蓮花路、迎賓路等所有城區道路上禁止擺攤設點,兩側門店經營戶不得將商品擺出店外。
2、所有趕集攤販(含趕集專業戶)須自行租賃門店,依法辦理相關證照,實行進門入店經營,嚴禁占道經營、隨意隨地擺放。
3、農民自產自銷農副產品須進入農貿市場內指定區域經營銷售,自覺接受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倡導和鼓勵農民自產自銷農副產品天天入市、即產即銷。
4、對妨礙、阻撓國家工作人員依法開展集中整治行動的行為,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南岳區人民政府
2017年1月 22日
編輯: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