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規范城景區道路交通秩序,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南岳區人民政府岳政辦發[2013]67號文件,區委、政府決定在城景區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F就有關整治重點和措施通告如下:
1、禁止機動車在非停車區域亂停亂放;禁止大貨車、低速貨車、三輪車、拖拉機在城區道路停放,一律停放在廣濟路停車場;
2、禁止大貨車、低速貨車、三輪車、拖拉機、出租車在祝融北路、金沙路、古鎮四街通行;
3、禁止無通行證車輛進入景區;
4、禁止駕駛無牌無證、套牌假牌和拼裝車輛上路行駛;
5、禁止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或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
6、禁止摩托車、電動車不按規定載人,不戴安全頭盔,非法安裝遮陽傘;
7、禁止車輛闖紅燈、逆向行駛、違法超車、會車;
8、禁止未參加安全檢驗的車輛上路行駛;
9、不服從交警指揮的。
凡違反上述規定,一律給予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和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或者采取扣留車輛等強制措施。對阻撓公安機關交通警察依法執行公務、聚眾鬧事者,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觸犯刑律者,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從2013年11月1日開始實施。
特此通告。
南岳區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9日
編輯: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