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政辦發〔2013〕79號
南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做好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和市管各單位:
近年來,我區組織開展了總體應急預案、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內容覆蓋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各個方面,應急預案體系基本形成,在應對處置突發事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應急管理工作的不斷深入,一些應急預案不適應突發事件應對實際的問題逐步顯現,個別應急預案存在操作性不強,工作機制不健全;有的預案因機構改革和人事變動,部門職責需作相應調整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通知》以及岳政發〔2012〕6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經區政府同意,決定在全區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編制和修訂范圍
(一)要進一步加快對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的修訂,同時要下大力抓好鄉鎮應急預案和基層(企業、學校、社區、農村等)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管理工作。2013車9月20日前,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要全部完成,三鄉一鎮一街道辦事處五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要完成。
(二)區直有關單位要對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予以修訂,專項應急預案于2013年9月15日前報區政府應急辦,經區法制辦審核后予以發布。
1.對于沒有制定出臺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要抓緊起草,于2013年9月15日前報送區政府應急辦審核。
2.對于出臺已滿3年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要結合形勢發展和本單位工作實際重新修訂,于2013年9月15日前報送區政府應急辦審核。
3.其它需要適時進行修訂的應急預案及時報送區政府應急辦進行審核。
今后對于出臺已滿3年的專項應急預案,應當提前進行修訂,并在時間屆滿前1個月報送區政府應急辦,經區法制辦審核后予以發布。
修訂完成后,各預案編制責任單位要及時報送10份預案紙質文檔交區政府應急辦存檔。
二、編制和修訂標準
(一)要注重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緊密結合本地、本部門工作特點,加強對各種危險源和風險因素的分析評估,針對性地提出有效的處置辦法,進一步細化職責。
(二)要把單位的特殊性和應急預案編制的一般性要求有機地結合起來,要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類型和實際情況修改相應內容。要堅持集思廣益、科學民主決策的原則,確保預案遵循客觀規律,符合實際情況,便于操作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認識。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應急預案重要性的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克服修訂工作中的隨意性,確保預案修訂工作高質量、高標準按時完成。
(二)要抓好評審。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起草、修訂完成后,要按規定報區人民政府應急辦進行審核,未經區應急辦審核和專家評審通過的應急預案不能發布實施。南岳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南岳區專項應急預案將以南岳區人民政府或南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文件發布。
(三)要落實制度。鄉鎮街道總體應急預案要報區人民政府備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和區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 7號)規定進行備案。
(四)要強化實施。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要熟悉預案,明確職責,研究協調和聯動有關問題;要抓緊對應急準備、應急保障等內容的落實,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按照預案要求快速、有序、有效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要求,組織應急預案演練。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區直、市管有關單位要明確本單位預案修訂工作人員,并于8月30日前報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區政府應急辦聯系人:謝春明,手機:18774246360;QQ:544981622;聯系電話:5663923,5663703。
附件:南岳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編修目錄
南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8月23日
送:區委辦、區人大辦、區政協辦、區紀委辦
南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8月23日印發
附件:
南岳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編修目錄
一、總體應急預案
《南岳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應急辦)
二、專項應急預案
(一)自然災害類
1、《南岳區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應急辦)
2、《南岳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民政局)
3、《南岳區防汛應急預案》(水務農機移民局)
4、《南岳區抗旱應急預案》(水務農機移民局)
5、《南岳區地震應急預案》(經濟科技信息局)
6、《南岳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國土資源局)
7、《南岳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林業局)
(二)事故災難類
1、《南岳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安監局)
2、《南岳區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供電局)
3、《南岳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環保局)
4、《南岳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消防大隊)
5、《南岳區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旅游局)
6、《南岳區然氣供應事故應急預案》(住建局)
7、《南岳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交警大隊)
8、《南岳區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質監局)
9、《南岳區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公安分局)
10、《南岳區城鎮供水事故應急預案》(水務農機移民局)
(三)公共衛生事件類
1、《南岳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衛生局)
2、《南岳區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衛生局)
3、《南岳區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農辦)
4、《南岳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食安辦)
(四)社會安全事件類
1、《南岳區糧食應急預案》(供銷糧食局)
2、《南岳區重大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公安分局)
3、《南岳區處置恐怖襲擊事件應急預案》(公安分局)
4、《南岳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區商務局)
5、《南岳區勞動保障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區人社局)
三、鄉鎮、街道應急預案
1、《南岳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南岳鎮)
2、《岳林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岳林鄉)
3、《拜殿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拜殿鄉)
4、《龍鳳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龍鳳鄉)
5、《祝融街道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祝融街道)
編輯: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