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辦理程序
(一)受理單位:村、社區居委會,設有人口計生辦證窗口的政務大廳,駐粵聯絡站。
(二)發證機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具體發證機關按下列規定確定。
1.未婚育齡婦女,在戶籍地;省內流動的,現居住地也可受理。
2.已婚育齡婦女,在婚入地;省內流動的,現居住地也可受理。
3.女方戶口在我省,婚入地在省外,申請在我省辦證的,在女方戶籍地。
婚入地的規定同上。
(三)辦證條件:戶口在本省或婚嫁到本省的18-49歲女性。
(四)辦證程序:
1.申請人到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領取婚育證明發放登記表,如實填寫基本情況。
2.申請人向辦證方單位或村(居)計生專干提交下列材料:
(1)婚育證明發放登記表;
(2)居民身份證及其復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張;
(3)在駐粵聯絡站申請辦證時提供現居住地社區居委會證明,證明其在所轄區域內居住以及急需辦理婚育證明的理由。
3.村級專干或本人在5個工作日內攜帶前項所列材料到發證機關申請領取婚育證明。
4.發證機關應在收到申請5個工作日內核定村級專干遞交材料的真實性,并簽發婚育證明。對不屬于本單位發證對象,未簽發婚育證明的,應書面說明理由。
5.湖南籍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聯絡站)申請辦理婚育證明的,按照現居住地(聯絡站)1個工作日內受理、初審、網上提交,戶籍地5個工作日內核準、網上發證,現居住地(聯絡站)3個工作日內制證發證的程序進行。
6.省內空掛戶和長期、多次、多地跨省流動人口,難以取得婚育情況證明的,由本人遞交《申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承諾書》(附件1),辦證機關應當予以辦理。對于通過承諾辦理的個案,承諾書應定期集中到縣市區人口計生部門匯總,上傳到統一的信息系統,以便基層查詢。
7.村(居)專干應在發證機關決定后3個工作日內將婚育證明及居民身份證或未簽發婚育證明的理由告知文書送交申請辦證的夫妻。
附件1
申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承諾書
×××鄉(鎮、街道)計生辦:
我叫 ,女性,年滿 周歲,婚育狀況(□未婚,□已婚),現有 個子女(男孩 個,女孩 個),避孕狀況(□已落實避孕節育措施,□未落實避孕節育措施),已落實避孕節育措施類型是(□男扎,□女扎,□上環,□皮埋,□藥具),現申請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我對上述情況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承諾人姓名(手模):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現居住地地址: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編輯: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