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飲服務單位、各藥品經營使用單位:
為保障公眾飲食用藥安全,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餐飲服務、藥品從業人員(以下簡稱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為做好今年從業人員體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檢時間:2013年3月14日-5月17日(工作日)
二、體檢地點:南岳區人民醫院或南岳區疾控中心
三、體檢對象:轄區內所有餐飲服務、藥品從業人員。
四、收費標準:88元/人,由體檢單位收取。
五、其他事項:
1、對參加體檢人員多的單位須造具花名冊,注明每個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崗位,并加蓋單位公章。
2、體檢必須空腹,并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1寸相片兩張。
3、體檢完畢,請將體檢表連同花名冊一并送交我局,經備案登記和辦理《健康證》后,將體檢表帶回各自單位,由單位按一人一檔建立健康培訓檔案。
4、藥品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屬流動人口的已婚育齡婦女,辦理《健康證》時,應攜帶婚育證明復印件。
5、從業人員持《健康證》上崗情況將作為餐飲服務、藥品日常監督檢查的必檢項目,發現存在無《健康證》上崗情形的將依法進行處理。
南岳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作者:rednet
編輯:彭俊